【實習公告】115-2學期校外實習繳交資料期限
發布日期 2026-11-03 14:55:00
【實習公告】115-2校外實習繳交資料期限
115學年度下學期預進行學期實習學生申請者
若昰系級新增實習合作機構務必進行實習前完成如下作業流程
一、先至教育部查詢系統,查察近兩年有無違規,有違規則無法合作,若因違規部門(場所)與學生實習駐點不同,則請另案處理。
二、由專任實習指導教師前往實施新增實習機構實地評估。
三、評估完畢後,將本校實習機構評估表,交由系級校外實習委員會審議,若因招募時效性,則須經由系主任核章用印後,始可公告相關招募事宜,後由系級校外實習委員會審議追認,依流程陳報至「院」、「校」級校外實習委員會檢核。
四、學生因應實習計畫書之需要,應於實習前,由實習輔導老師、機構指導人員,協助實習生知悉實習工作內容規劃,繳交三者用印之實習計畫書至媒合單位。
五、媒合單位招募流程(含簽署實習合約書)。
六、實習學生應參加至少一場實習行前說明會。
七、實習前一個月,應完成投保、權益宣導相關事項。
八、實習前,學生須確實知悉實習相關權益宣導事項及建立聯絡網(實習輔導老師、機構與媒合單位)。
九、下學期前往實習者須提供校外實習機構評估表(業經實習指導老師完成簽名)及實習機構評估審議表(表單詳如附件),並於115 年11月20日(週五)中午12:00前將紙本及電子檔繳回至系辦。
*相關資料請到學校官網(生涯中心)下載:
網址連結:https://d009.wzu.edu.tw/category/136520




校外實習流程圖PNG.png
校外實習機構評估表暨機構宿舍評估表新表空表11510.docx